論法的精神

〔法國〕孟德斯鳩

論法的精神

論法的精神
05月10日 更新
論法的精神
申林
簡體
北京出版社
2007-10-01

「論法的精神」 百科

《經典通讀:論法的精神》作者孟德斯鳩生活在法國大革命前夕。當時法國的情形是:政治上,實行君主專制,人們缺乏自由,權利經常遭受侵犯。社會結構上,分爲三個等級。教會是第一等級,貴族是第二等級,資產階級和勞動人民是第三等級。第三等級無權無勢,深受前面兩個等級的欺壓。經濟上,對第三等級橫徵暴斂,這一方面使勞動人民的生活陷入極端貧困,另一方面還嚴重阻礙了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發展。

所以,第三等級非常仇視當時的政治統治,力圖建立新的統治,在政治上實行憲政,經濟上大力發展工商業。

《經典通讀:論法的精神》正是第三等級,特別是資產階級的政治與經濟願望的反映。

全書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: 第一,政治理論。

孟德斯鳩的政治理論主要有政體分類理論、自由理論和三權分立學說。

孟德斯鳩將政體劃分爲三種,分別是共和政體、君主政體和專制政體。共和政體是全體人民或一部分人民掌握最高權力的政體,它又可以分爲民主政體和貴族政體。民主政體是最高權力掌握在全體人民手中的政體,貴族政體是最高權力掌握在一部分貴族手中的政體。君主政體則是指最高權力掌握在君主一個人手中,君主依照固定的法律來進行統治的政體。專制政體是最高權力掌握在君主一人手中,君主根據反覆無常的意志來進行統治的政體。

關於自由,孟德斯鳩認爲,自由並不意味着人們想幹什麼就幹什麼,自由僅僅意味着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做一切事情的權利。如果一個公民能夠做法律所禁止做的事情話,那麼他就不再自由了,因爲其他人同樣也有這個自由。法律是公民自由的界限,一旦公民的行爲越過法律,那麼他的自由便不復存在。孟德斯鳩認爲,權力對自由構成了極大的威脅。在他看來,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,有權力的人會無休止地使用權力,直到有界限的地方爲止。所以爲了捍衛自由,必須對權力進行限制。

孟德斯鳩認爲,因爲權力構成了對自由的極大侵犯,所以必須要限制權力。如何才能限制權力呢?他提出三權分立理論。他把國家權力劃分爲:立法權、行政權與司法權。立法權負責憲法和法律的制定和修改,它隸屬於立法機關;行政權負責執行法律和按照法律管理國家,它隸屬於行政機關;司法權是根據法律進行審判,它隸屬於司法機關。孟德斯鳩認爲,上述三種權力必須分開行使,否則的話,兩種或三種權力集中在同一個人或同一個機構手中,自由便不復存在了。他說,同一個機構,既擁有立法權,又擁有司法權,其結果是:因爲擁有立法權,它可以用公共意志來蹂躪整個國家;又因爲還掌握司法權,它可以用私人意志去踐踏每一個公民。

三種權力不但要分立,而且還要相互制衡。

第二,法律理論。

《論法的精神》中的法律理論主要有: 一、法的定義和種類。在孟德斯鳩看來,法是由事物的本性產生出來的必然關係。他將法律分爲自然法與人定法。自然法是人定法之前天然存在的法律。之所以稱之爲自然法,因爲它源於我們的自然本性。人定法是在建立社會之後,人們自己制定的法律。人定法又包括政治法、刑法、民法和國際法。

二、法律與各種事物的關係。在本書中,孟德斯鳩講述了法律與防禦力量、進攻力量、政治制度自由、公民自由、氣候、土壤、貿易、稅收、宗教習俗、貨幣等事物的關係。

三、刑法和民法理論。在本書中,孟德斯鳩講述了許多具體的刑法與民法理論。

四、立法理論。孟德斯鳩認爲,立法應與政體原則相適應。在民主政體下,立法應鼓勵平等和節儉;在貴族政體下,立法應該限制貴族的驕橫;在君主政體下,立法應該鼓勵榮譽;在專制政體下,立法要傾向於恐怖。孟德斯鳩還講了制定法律的方式。法律的表述應該簡潔,不能像學術著作那樣,搞繁瑣的論證;法律應該以事實爲基礎;如無充足的理由,就不要變更法律;刪除無用的法律,以防止它們妨礙有用的法律。

第三,經濟理論。

孟德斯鳩認爲,私有財產權是人類的自然權利。在他看來,民事行爲中的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都是平等的。個人利益應該讓步於公共利益的說法,是不恰當的。在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的問題上,公共利益絕對不能動用政治手段和法律手段去剝奪個人的財產,哪怕是最微小的財產。在這種場合,必須嚴格遵守民法。公民的財產權利必須得到切實的保障。

同時,他認爲勞動是財富的源泉,財富是從勞動中產生的。應該大力發展工商業,反對苛捐雜稅和橫徵暴斂。

第四,地理環境決定論。

孟德斯鳩認爲地理環境,尤其是氣候、土壤等,和人的性格、感情有關係,法律應考慮這些因素。他着重分析了氣候對人們各方面的影響:生活在寒冷地區的人們,充滿了精力,因此,他們有着較強的自信和勇氣;生活在炎熱地區的人們,缺乏勇氣,年輕人像老年人一樣懦弱。在寒冷的地區,人們對快樂和痛苦的感受比較遲鈍;在溫暖的地區,人們的感受就要敏感些;在炎熱的地區,人們的感受則十分敏感。在南方,人們器官嬌嫩,對疼痛十分敏感;而在北方,人們皮粗肉厚,對疼痛感知遲鈍。俄羅斯人只有皮被剝下來的時候,纔會有疼的感覺。在寒冷的國家,人們比較勤勞;在炎熱的國家,人們比較懶惰。在寒冷的國家,人們的品性純樸,性情率真,邪惡少,美德多;在炎熱的國家,人們的行爲往往越出道德的邊界。

论法的精神.mobi

(1.67MB)
05月10日

最新評論

暫無項目

與 「論法的精神」 相關的推薦

〔美國〕約翰·羅爾斯
〔法〕 托克維爾
〔英國〕亞當·斯密
〔英〕洛克
〔奧地利〕西格蒙德·弗洛伊德
〔英〕約翰·密爾
〔法國〕克洛德·列維-斯特勞斯
佚名
〔英國〕霍布斯

喜歡讀 「論法的精神」 的也喜歡讀

暫無項目